如果您遇到一個生活上,道德上的問題,您會怎樣做?
您大可以人類獨有的common sense去理解和解決它。
要是您佩服古哲先賢,也可參考諸子百家、Plato或Aristotle。
如果您篤信聖經,您當然可以在裡面尋找答案,尋找上帝的啟示。
或許您看過聖經後仍不明白,或許您會問問您的兄弟姊妹,
或是您的組長,或是老師,或是神父、牧師,或是神學家。
他們對聖經有一定程度的理解,
會給您一些聖經沒有白紙黑字告訴您的指引。
就是這樣,每個宗教,每個教派,都有它的一些信念。
例如,生活上的,有些教派覺得婚前性行為是無可無不可,有些則否;
聖經詮繹上,有些覺得耶穌的母親瑪利亞是終生童貞,有些則否;
神學上,有些覺得剛出生的嬰兒可以受洗禮,有些則否。
在基督宗教內,各教派的信念,
都是教內的人對聖經的理解、詮繹、和application。
我們大可把我們想得到的問題都向各教請教,詢問答案的出處和思路。
紀錄下來,就是這教派現時所持的「教理」。 天主教也算是比較有系統的教派。 (雖然我不是天主教徒)
它們千多年以來對聖經、對生活的研究結果結了集,輯為一本《天主教教理》。
這就是他們的聖經學家和神父、主教們這麼多年來對聖經的理解。
而在它的引言中已說,那不是聖經,不能取代聖經。
這是有自知之明的做法。因為人類沒有辦法完全了解上帝的意願,
所以永遠都有差錯的可能。我想,明白這點,預留改正的空間,是正確的做法。
這比自以為是,把自己的理解當作真理,
把和自己不一樣的當作異端的做法,是強多了。
我想,要challenge天主教(或任何宗教或思想),就得從根本開始,
要去認識它的思想(不是斷章取義或道聽途說),了解它為什麼得到這樣的結論。
有人說天主教所教導的不完全出於聖經,例如瑪利亞的無原罪和終身童貞。
聖經的確沒有很明確的指出這些,但,聖經有明確指出的東西究竟有多少呢?
我們又可以有多literal去理解聖經上的東西呢?
創世時真的先有光,後有太陽和月亮嗎?Adam和Eve是真人嗎?
耶穌出生後到底有多少位賢士由東方來呢? 耶穌在地上有沒有兄弟姊妹?
在天上又有沒有兄弟姊妹?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說「這是我的身體」——這是literally還是比喻?
不信主的善人可以進入天國嗎?——聖經竟然沒有明言!
再退一步,聖經的權威是從那裡來的呢?
不是耶穌基督說「你們要相信聖經」,因為那時還未有「聖經」。
而是我們相信聖經是聖神引導信徒寫成的,所以我們相信它的「無錯」。
但這不是人自己定的嗎?我可以也相信別的東西是聖神引導所寫的嗎?
換句話說,我們容不容許一個mechanism去監察我們所相信的東西嗎?
一切只是靠信德,還是有一種「理智」讓我們去決定什麼可信,什麼不可信?
我覺得這是一個paradox。如果我們不靠任何理智,我們就prone to各種邪惡的信仰;
如果我們只靠理智,我們就不能完全信從和依靠天主。
我們都是這樣爭論的。當我們有足夠「理據」的時候我們就據理力爭;
當我們的理據不為別人所接納的時候,我們就說這要靠信德。
這是人之常情,我覺得沒什麼問題。
但什麼時候靠理智,什麼時候不理理智,就是見仁見智的事了。
其實我們有很多很多的難題。例如,路加福音中,
耶穌基督好像是第一次顯然給宗徒後就被接升天了。
但同樣是路加寫的宗徒大事錄(The Acts of the Apostles),
就寫道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一起四十天,之後才被接升天的。
又,關於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後的情況,
保祿(Paul)認為那會是比伊甸園更美好的世界;
若望(John)卻認為那會是回覆到像伊甸園一樣好。
這些,我們憑什麼說那個是對?我們可以用理智來判斷嗎?
再退一步,「聖經」這結集是誰選定的呢?是人還是天主?
新約的典藉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同樣明認的,
但舊約中,天主教卻比基督教多了希臘文版本(Septuagint)中包括的
智慧篇、德訓篇、巴路克書、多俾亞傳、友弟德傳、瑪加伯上和下書。
公元90年左右,猶太的拉比(rabbi)們將只出現在希臘文版本的書卷
從他們的聖經中剔除,但基督徒卻仍然確認他們的地位。
直至教改時代,大部份新興教派亦prefer只確認希伯來文原有的書卷,
因為以上的七卷書卷中包含了一些他們不信的道理(例如為亡者祈禱)。
問題就是,連聖經都有幾個版本……我們相信的是那一個呢?
希伯來文的古卷當然是很有地位的,
但希臘文的七十二賢士版本也是一向被尊重和承認的。
我們可不可以因為不相信新約的猶太教領導人的行為,
或是因為經卷裡有不合我們心意的東西,而選擇我們相信什麼呢?
天主教和基督教有各自對這些經卷的合法性的理據,我不想在這裡重覆,
但我想說的是,瑪加伯書的確有非常明顯的關於煉獄的章節;
而這又正好是一個天主教和基督教有著明顯分歧的地方。
可不可以想像,P問C,為什麼您們相信和教導煉獄呢,聖經根本沒有說過。
C答說,是由2 Maccabees 12:39-45和1 Corinthians 3:11-15得出來的結論。
P說,沒聽過瑪加伯書……
我們有什麼相同的地方呢?我們因著主耶穌基督而信的人
(也就是天主教、東正教、和基督教的各教派),
有合一的可能,或是合一的需要嗎?
我們都是主內的兄弟姊妹是嗎?我們都屬於基督是嗎?
如果您相信在death-bed上說一聲信主的人可以得救,那
終其一生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天父愛人的人,是不是也可以得救呢?
不知這是一個怎樣的大家庭……基督走後遺留在地上的大家庭……
像以色利的十二支派嗎?誰和誰合謀把誰賣了給別人?
誰起來攻擊誰?誰的勢力變大了,欺負其他兄弟姊妹?
誰看厭了大家你爭我奪,躲了起來?
誰自命承受了父親的衣缽,聽不下其他兄弟姊妹的意見?
誰妒惡如仇,忘記了包容和寬恕?
誰像浪子般回頭改過,卻不被其他兄弟姊妹接納?
我讚美我的主基督,因為我們人類並不完美,免於我們自誇自大。
遠處的那位,也是您的子女吧……也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吧。
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距離這麼遠。我們努力行近,卻也不能把對方看清楚。
但他/她是我的兄弟姊妹,我就愛他/她如我的兄弟姊妹……
我們之間充滿誤解,甚至仇恨。我們時而吵架,甚至絕交,
就像所有兄弟姊妹一樣。我們時而鄙視對方,就如我們在您受苦時鄙視您一樣……
但其實您就在我們中間,您就在我們鄙視的這一位中……
Wednesday, April 13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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